在苏州阿凡提防爆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防爆合格证的资料准备要求
(1)申请人经营营业执照
(2)产品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包含企标名称、企标号、发布和实施日期、编写依据、提出人、起草人、引用文件、产品规格型号、基本参数、防爆标志、使用环境条件、防爆相关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判定方法、产品标志、包装运输条件等。
(3)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应包含产品基本参数、使用环境条件、防爆标志、产品外形、安装使用规范、安全注意事项、警告语和其他与防爆有关的注意事项等。
(4)产品图纸。图纸应包含总装图、与防爆相关的零件图、电路原理图、印刷线路板图、丝印图、元器件材料表及铭牌图等,与防爆无关的图纸可不提供。图纸中应体现防爆结构和参数。
(5)型号规格说明,如果是系列产品,还要有型号规格说明。
(6)工艺文件。例如有浇封结构的产品,需提供浇封工艺文件。
(7)电池规格书。例如内装有电池的产品需提供。
(8)如产品中使用了已取得防爆合格证的部件,需提供对应部件的防爆合格证。
设备做隔爆型防爆认证都要做哪些试验?
隔爆型是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爆炸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二者含意相同。
隔爆外壳是指内装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件,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产生的压力,并阻止爆炸传播到外壳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外壳。
因此,对隔爆型设备的隔爆外壳的试验是一个关键。
隔爆型产品通常涉及的试验,外观检查、温度测定、热剧变试验(透明件)、耐热耐寒试验(橡胶件)、抗冲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电缆夹紧试验、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引入装置试验、水压试验、火焰烧蚀试验等。
申请防爆认证需要什么资料?
1、产品图纸和资料:产品电气原理图、总装图、PCB图、元件布置图、元器件清单(BOM表)、铭牌图等
2、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符合本安防爆要求的企业标准和说明书
4、其他资料
(1)样品采用密封圈引入装置的,需提供样品涉及的各种规格的密封圈,
(2)样品有浇封部件的,胶封件须送胶封和未胶封的组件,
(3)样品外壳及部件采用橡胶材料的,须提供35mm×15mm×6mm橡胶块3~5块进行橡胶材料老化试验。
(4)样品外壳或部件为塑料制品的,须提供150mm×60mm 矩形塑料块3~5 块进行外壳表面电阻测定。
(5)样品外壳采用非金属材料的,须提供满足:长125mm±5mm、宽13.0mm±0.5mm,并应提供的小和大厚度的样品,但厚度不应大于 13.0mm,棱边光滑,圆角半径不应大于1.3mm进行外壳阻燃性试验。
(6)样品如有观察窗的透明件,须另提供样品。
(7)对于不能在外壳上进行引入装置密封试验的,需配合检测中心提供试验用工装。
(8)便携式本安产品中有蓄电池的,需提供电池样品10块
(9)需和关联设备(如:本安电源)配接的样品,关联设备一起送样。
(10)如包含有EX元件,须提供Ex元件的防爆合格证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分级
1、按大试验安全间隙分级(MESG)
MESG=1.14 (mm) 煤矿井下甲烷,为Ⅰ类不分级,标志Ⅰ
0.9< MESG<1.14 (mm) 为Ⅱ类A级,标志为ⅡA 代表气体丙烷
0.5 ≦ MESG≦0.9 (mm) 为Ⅱ类B级,标志为ⅡB 代表气体乙烯
MESG<0.5 (mm) 为Ⅱ类C级,标志为ⅡC 代表气体氢气
2、按小点燃电流比分级(MICR)
小点燃电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对电阻电路或电感电路用火花试验装置进行3000次火花试验。能够发生点燃的小电流。
小点燃电流比(MICR):各种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对甲烷与空气的混合物的小点燃电流之比。
MICR=1.0 煤矿井下甲烷,为Ⅰ类不分级,标志Ⅰ
0.8
MICR< 0.45 为Ⅱ类C级,标志为ⅡC
防爆电气的设备保护级别
设备的保护等级(EPL):依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及区别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有甲烷的煤矿爆炸性环境的差别而规定的保护等级。
1、煤矿瓦斯气体环境(I类)
(1)EPL Ma: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故障,甚至在瓦斯时设备带电的情况下均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注: 典型的通讯电路和气体探测器将制成符合Ma的要求,例如,Ex ia等级的电话电路。
(2)EPL Mb: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中或在瓦斯和设备断电之间的时间内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注: 典型的I类设备将制成符合Mb的要求,例如,Ex d型电动机和开关。
2、气体 (II类)
(1)EPL Ga: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2)EPL Gb: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注: 大多数标准的保护概念提出设备在这一保护级别。
(3)EPL Gc: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注: Ex n型将是该保护级别的典型设备。
3、粉尘 (III类)
(1)EPL Da: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或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2)EPL Db: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3)EPL Dc: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煤安认证申请办理程序
安全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标志,需经申请填写申请书、初审和合格登记、评审和发证几个步骤。
1、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经营场所、技术力量;
③主要管理者应了解煤矿安全相关法规;
④有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⑤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⑥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⑦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体系;
⑧具备成品生产(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⑨其他有关条件。
(2)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符合如下条件:
①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符合现行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
②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
③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当有省部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
④其他有关条件。
(3)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生产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产品生产标准(技术条件)、产品图纸、工艺流程图等技术文件;
③产品照片;
(4)其他有关资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